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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正一 浏览人数:339 次更新时间:2024.08.27

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26日 16: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SZDL20240015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26912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755-869379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755-2691201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210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60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1506

(二)项目名称:心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2,453,832.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453,832.00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工程的企业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月 26 日至202409月 06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08月 26 日至202409月 06 日0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09月 06 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09月 06 日0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210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09月 01 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09月 03 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gkbidding.com)。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4、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5.383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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